历代名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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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立教

发布时间:2013-12-10 10:23:03 浏览数:1040
  
  胡立教,江西吉安人。192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30年10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,192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,1928年至1930年,任江西省吉安县村团支部书记,历任连副政治委员、红军总司令部电台报务员,新四军后方政治部副主任。解放后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,财政部副部长,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、代行长、党组代书记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受迫害。1973年后,历任河南省革委会副主任兼省政协副主席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、中共河南省委书记;1981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。

生平经历

战争时期
  192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,1929年秋加入共青团,1930年转入中国共产党。1928~1929年秋,在家乡任少先队长、儿童团长、共青团支部书记。
  1930年至1931年任赣西南少先队中路部副指挥、指挥,在红三军教导队学习、任政治部宣传员,红三军特务团分队长、二连副政治委员。
  1931年至1932年在中央红军总部无线电班(即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,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)学习,任苏区中央局电台报务员,红四军电台、红三军电台报务员,红军总司令部电台报务员。
  1932年至1937年任军委二科组长、二局科长、二局副局长,抗日军政大学二期二队、一队学员、党支部组织委员。
  1937年至1941年任新四军司令部三科科长兼电台总队队长,新四军后方政治部副主任。
  1941年至1945年任中共中央华中局调研室主任。
  1945年至1949年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社会部副部长、统战部长,华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
  1949年至1954年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副部长兼华东军政委员会人事部部长、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,华东局委员兼组织部部长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、书记。
  1954年10月至1958年6月任财政部副部长、党组委员(1955年1月起)。
  1955年4月至1956年9月兼任中央财经干部学校校长。
  1958年6月至1961年10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、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委第一书记。
  1961年10月至1964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、党组副书记。
  1964年10月起任中国人民银行代行长(第三任1964年10月-1973年5月)、党组代书记。1965年6月起任国务院财贸党委委员。
  1973年9月至1979年9月任河南省革委会副主任兼河南省政协副主席,其中1975年9月至1977年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,
  1979年9月至1981年1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;1977年10月至1978年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(当时设有第一书记),1978年10月至1981年1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二书记。
  1981年1月至1985年6月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书记,其间:1981年10月至1984年6月兼任市委政法小组组长;1981年4月至1988年4月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。
  1993年任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名誉院长。
  中共第十一届、十二届中央委员(任职至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),中共十三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。

去世
  因病医治无效,于2006年7月3日在上海逝世,享年92岁。